8月1日,香港高等法院就宗氏家族遗产纠纷案做出初步裁决,大致有这几方面内容:
确认三人的父亲是宗庆后,与宗馥莉是同父异母的亲戚关系。宗庆后在临终前一个月,指示手下为三名私生子女设立信托,每人分配7亿美金,并规定本金不得动用,仅可获取利息。随后,宗庆后与宗馥莉签订委托书,要求其建立这些信托。然而,宗庆后去世后,三名私生子发现信托并未建立,且宗馥莉还从相关账户中转出了部分资金用于支付越南工厂设备款。
原告方向法院提供了三份重要文件,一是2024年1月宗庆后去世前不久,给娃哈哈管理层郭虹的一封手写信,要求郭虹去香港汇丰办理三个人的信托,每个人7亿美元,并对具体工作提出了要求。
第二份文件是宗庆后与宗馥莉曾签订一份委托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宗庆后委托宗馥莉设立三个境外信托。第三份文件为宗馥莉与原告方签订。宗馥莉在协议中承诺,将以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账户内的资产之权益,为“宗家三兄妹”设立三个信托。信托初始规模为每个信托7亿美元,三个信托总金额为21亿美元。
法院据此判决,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人享有受益权的信托关系成立,宗馥莉不得从这些账户中提取或转移任何资产,还需对信托财产负有受信责任,需解释信托财产的去向,并披露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及收支完整账目。该禁制令将持续有效,直至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级人民法院对相关诉讼作出最终裁决。
可以说,这场遗产纠纷战的第一场宗馥莉输了。
看完整个判词,给人的感觉,宗馥莉的德行太差,简直可以用“不忠不孝、不仁不义”来形容。
一、“对国不忠”:致使国有资产大流失
国资大股东多年未分红;通过体外循环,大量利润被转移,国资控股主体,未能从中获取相应收益;试图将估值900亿元的387件商标转移至宗馥莉控股的公司;关停18家工厂,导致部分国有资本投资无法回收。
此为对国不忠。
二、“对家不孝”:挑战父亲遗愿及家族伦理
宗庆后生前签署文件委托宗馥莉设立离岸信托,明确受益人为三名非婚生子女及其子女。但宗馥莉拖延签署信托文件,并提出修改条款(如自任保护人、增加子女为受益人),导致信托未能设立,舆论指责“不替父完成遗愿,反行报复之事”,激化家族矛盾,宗庆后“布鞋首富”人设彻底坍塌。
据爆料,2023年宗馥莉曾以绝食抗争逼父修改遗嘱,最终获宗庆后签署“境外资产全归宗馥莉”的遗嘱,但见证人均为娃哈哈高管,无家族成员在场,程序合法性存疑。此举被视为对父亲意志的胁迫,违背传统孝道。她还被指责在爷爷去世时没有参加葬礼,被认为是对长辈的不敬。
此为对家不孝。
三、“对人不仁”:对家族成员及员工的冷酷态度
宗馥莉公开否认三名非婚生子女的血缘关系,但香港法院判决表明此事为真;关闭继母杜建英关联的18家工厂,切断其分红来源;清洗支持杜建英的元老及亲属,导致员工持股会联名举报其“侵吞国资”。
改革中忽视员工利益,接任后取消销售津贴、车补房补,千名员工因降薪离职;部分员工需“倒贴钱交社保”,员工维权规模达1500人;被指抛弃父亲“家文化”,转向冷血“绩效主义”。
此为对人不仁。
四、“对社会不义”:对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共信任的损害
在管理上被指责忽视企业社会责任和慈善使命,经销商也抱怨只顾任务不顾经销商死活,导致部分经销商亏损。
委托今麦郎代工纯净水,导致消费者发现与低价品牌同生产线,品牌溢价神话崩塌,数十年积累的品牌信任置于风险。
此为对社会不义。
看来,三叔宗泽后说宗馥莉自私、六亲不认、不厚道是有道理的。
有文章分析宗馥莉的心路历程,一是成长创伤,14岁被迫与父亲情妇杜建英同住国外,目睹其连生三子致父母离婚。二是宗家排挤,爷爷奶奶重男轻女偏爱孙子,叔叔宗泽后公开背刺支持杜建英,致其长期缺乏家族支持。
由此看来,一个人是否心理健全、内心强大,和拥有多少钱财,并不是成正比。
不过,此现象也提醒有关部门,如此庞大的国有资产掌握在这样一个人手里,隐含的危险性是巨大的。
希望有关部门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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